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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布鲁氏菌病的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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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免疫措施:
 1.1 选用S2或M5疫苗免疫(适用于疫区):可根据情况选择注射或口服免疫方式。免疫一次后,免疫期至少可持续3年。应尽可能提高群体的免疫密度,免疫密度越高,效果越好。还应尽可能免疫3个月龄至6个月龄的,这样可以减少对血清学检疫的干扰。
 1.2选用M111疫苗免疫(适用于控制区和疫区):可根据情况选择注射或口服免疫方式。应每年对羊进行一次免疫,以确保免疫力。应尽可能提高群体的免疫密度,免疫密度越高,效果越好。M111疫苗免疫后,可进行正常检疫,不受干扰。
 2.检疫措施
 2.1 应对羊进行定期检疫。牧区可采用抽检方法进行检疫,但样品数量要具有统计学意义。用M111免疫或未用任何布鲁氏菌病疫苗免疫的地区,对羊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检疫,有条件的应进行二次检疫。选用S2或M5疫苗免疫的地区,其检疫可在免疫后一年进行。以后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检疫,有条件的应进行二次检疫。
 2.2 检疫以血清学诊断技术为主,但要充分考虑流行病史、临床症状等。有条件的要对可疑材料进行病原分离。
 2.2.1 检疫采用的血清学诊断技术和判定标准:1筛选试验:布鲁氏菌病虎红平板凝集试验(RBPT),血清0.03ml判定为阳性反应。2正式试验:试管凝集试验(SAT),血清1∶50(++)以上为阳性。补体结合试验(CFT),血清1∶10(++)以上为阳性。鉴别试验:提纯布鲁氏菌病抗原CFT,血清1∶10(++)以上为阳性。
 2.2.2 病畜判定:
 凡具备下列一项者判为病畜:
 分离出布鲁氏菌;或正式试验中,有一项或二项试验出现阳性。如认为试管凝集试验有非特异性反应,可用提纯布鲁氏菌抗原CFT进行检查;或初筛试验为阳性,并有流行病学接触史和临床症状者。
 3. 其他措施:除采取免疫、检疫的技术措施外,还需结合以淘汰病畜、加强种畜管理、推广人工授精等其他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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