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行秸秆能源化利用是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我县农村面貌提升,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5月28日省农业厅视频会后我县积极响应,认真贯彻 《讲话》精神,确保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一、加强领导、做好宣传
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省长办公会及赵国岭厅长讲话”精神,取得县委、政府的政策及资金支持,成立“吴桥县秸秆能源化利用领导小组”,调动县“农提办”各成员单位力量参与项目建设。通过电视、会议、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宣传秸秆能源化利用的重要意义,提高农户积极性,为项目建设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明确目标,制定方案
以《沧州市2014年秸秆能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给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吴桥县2014年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方案确定了项目建设任务目标:建设秸秆压块站一处,推广生物质炉具700台,任务已分解到村。项目建设与吴桥县农村面貌提升活动相接合,最大程度上争取县政府与相关部门支持。
压块站建设地点设在于集镇于西村,建站投资约61万元,秸秆压块站由 于西村 负责建设,所需压块机、粉碎机等设备根据相关行业标准自行采购,政府在政策上、资金上给于一定支持。压块站计划当年生产秸秆压块燃料2100吨,负责全县项目户的燃料供应。
项目所需炉具采取公开招标或政府统一采购的方式确定品牌、型号,中标企业负责将炉具配送、安装到户。
认真执行《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补贴标准及办法》,切实管理好项目资金及自筹资金,严格执行补贴标准,及时兑现补贴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
三、多方筹措资金,保障项目建设
资金的落实是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建设的重要保障,一是,充分利用好上级补助资金用于炉具购置及燃料推广,二是,争取县政府补贴10万元用于压块站建设,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万元用于秸秆压块机购置。三是,加大项目推广力度,保证农户自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