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肉羊的无公害生产,要求肉羊饲养场必须达到无公害畜禽肉生产环境质量标准,同时产行基地有可持续发展生产能力,有广泛的种植业结构,强调走农牧结合之路,以保护产地环境来推动肉羊无公害生产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产地环境质量要求
生产无公害羊肉的肉羊养殖场,选址应在生态环境条件良好,没有或不直接工于“三废”及城镇生活、医疗产废弃物污染的区域,与水源有关的地方病高发区,好不能作为羊肉无公害的生产基地。
养殖场的选择应执行国家标准或相关待业标准的规定,避开风景名胜区,人口密集区,养殖区周围500米以内、水源上游没有对环境构成威胁的污染源,包括工业“三废”、医院污水及废弃物、城市垃圾和污水,畜禽养殖废弃物等,羊场3000周围米范围内无采矿地、大型化工场、造纸场、皮革场、肉品加工场、屠宰场或畜牧场污染,羊场应距离主干线公路、铁路、城镇、居民区和公共场1000米以上,远离高压电线。羊场周围有围墙或防疫沟,并应建立绿化隔离带。
养殖地应设置防止渗漏、径流、飞扬且肯一定容量的专用贮存设施和场所,设有粪尿污水处理设施,养殖废弃物经无公害化处理后应达到国家标准或相应行业待业标准后方可排放,饲养和加工场地应设有与生产相适应的消毒设施、更衣室、兽医室等,并配备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产地的环境空气、饲草灌溉水、饮用水以及土壤中环境污染物的浓度。不得超过国家颁布的《农产品安全质量》和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食品的产地环境条件所规定的浓度限值。
空气质量要求
肉羊饲养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畜禽肉产地环境要求》中规定的空气质量标准。
一、生产加工环境空气质量
二、羊场空气环境
水质要求
羊场应且有清洁、无污染的水源,肉羊饮用水的色、混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等感官指标,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硫酸盐、氟化物、氰化物、砷、汞、铅、隔、铬、硝酸盐等物理化指标,以及总大肠菌体均应符合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规定的要求。
土壤质量要求
土壤是建场的立地之本,也是高产无侵害、优质饲草料的基本保证,羊场土壤卫生条件,必需符合安全食品生产条件,重金属和农药等有害物质及病原本不行超标,不属于地方病高发区,种植无公害饲料原料和牧草,则应根据牧草生长习性,选具备自然 肥力水平高、土层深厚、土体疏松、耕性良好,不积水,腐植质含要求可参照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条件中所规定的土壤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