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缅因州一家中餐馆鱼缸内养了十几条锦鲤,有天突然有渔猎局官员荷枪而进,煞有介事把鱼捞走没收。理由是:鲤鱼是外来鱼,长大后如果放入河川湖泊,会吃掉本地鱼,影响自然生态。
香港人看到这则新闻,一定会觉得不可思议,名贵锦鲤每条几十万,用意在“挡煞招财”,哪有人会傻到养大后放入河川湖泊?
文化隔阂,真个是秀才遇着兵。新移民来到美国,挟雄厚资金和技术,也像锦鲤一样,到处被排挤。
华人的“最爱”,却成为“公害”,不但港人觉得好笑,相信崇尚高尚品味的日本锦鲤协会更会嘲笑老美没见识。
幸好在华人聚居的加州,养殖锦鲤并不违法,人多口大,人家愿意听你,才有文化沟通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