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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北京市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29  浏览次数:45

  为改善我市耕地质量,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完成农业部深松整地任务,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机深松整地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5]6号)相关要求,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

  围绕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的总体要求,以增强土壤蓄水保墒能力、提升耕地质量为目标,持续推进深松整地机械化技术普及应用,切实发挥科技对农业的支撑作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2015年农业部下达的30万亩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持续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补贴公开公正。加大政策宣传,流程公开透明,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先作业后补贴、先公示后兑现”的方式发放作业补贴。强化对补贴面积的信息公开和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发生虚报作业面积、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

  (二)坚持谁作业谁享受补贴。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是农机深松作业的实施主体。区县农机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农机服务组织承担作业补贴任务,推进集中连片作业,整乡整村推进。以点带面,不断扩大农机深松作业面积,确保任务完成。

  三、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

  在本市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具备作业机具,并为农民进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要求农机服务组织年度深松面积不少于200亩)。可优先选择规模较大、农机服务作业面积多、作业质量高、信誉良好、管理规范的农机服务组织,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各区县自行制定。

  (二)补贴标准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每亩50元。

  四、作业方式、质量和时间要求

  (一)作业方式

  深松旋耕(施肥)作业模式。拖拉机带动深松旋耕(施肥)联合作业机具进行作业。

  (二)作业质量要求

  深松深度必须保证在30cm以上,深松间隔不大于70cm,深松行间衔接行距不大于50cm。做到田面平整,没有漏耕,深浅一致。

  (三)作业时间要求

  深松整地作业时间短,各区县要适时抢前抓早,科学安排,加快进度。深松作业以春季和秋季为主,夏季不宜深松,春季深松整地作业面积要在5月30日前上报村委会;秋季深松整地作业面积要在10月15日前上报村委会。

  (四)深松地块基本要求

  下列条件的农田适宜进行深松整地作业:

  1.含水率适宜的沙壤、轻壤、中壤和轻粘土;

  2.3年内未深松(含从未深松)的;

  3.秸秆粉碎还田质量符合DB/T 1045―2009标准的。

  下列条件的农田不适宜进行深松整地作业:

  1.沙土、中重粘土;

  2.土壤绝对含水率小于12%,或大于20%的;

  3.土层厚度20cm以下为沙土、砾石、建筑垃圾等土壤结构的;

  4.深松整地作业地块内有树根、砖石等坚硬杂物的。

  五、补贴程序和步骤

  为规范项目操作管理,深松整地作业补贴按照以下操作程序组织实施。

  (二)村委会确认

  村委会负责确认工作。作业完成后,村委会确认地块位置,作业面积无疑义后,张榜公示符合要求的农机深松作业补贴的农机服务组织名称、补贴面积、补贴资金等,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须留档(复印件或影像资料)。公示无疑义之后,填写《北京市农机深松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附表4)一式两份,按照上级部门确定的时限要求,报乡镇政府指定的农机主管部门一份,村委会存档一份。出现争议的由村委会负责协调解决。

  (三)乡镇政府审核

  乡镇政府负责审核工作。乡镇政府逐村审核申报资料无误后,填写《北京市农机深松补贴镇(乡)级汇总审核表》(附表5)一式两份,按照上级部门确定的时限要求,报区县农机管理部门一份,乡镇政府存档一份。

  (四)区县农机管理部门批准

  区县农机管理和推广鉴定部门对作业面积、质量等全面检查后,填写《北京市农机深松补贴区(县)级认可汇总表》(附表6)一式三份,按照市级确定的时限要求报市农业局备案一份;保留存档一份,等市农业局批复及资金拨付后,交县财政局一份。

  (五)补贴资金兑现

  市农业局根据上报的资料组织抽查,并结合市、区两级农机部门对深松作业质量、作业面积的检查结果,对抽查发现面积虚报的农机服务组织,按照虚报数量多少,在扣减虚报面积补贴资金的同时,扣减农机服务组织当年补贴资金总量的10%,并取消该村和组织下一步深松作业补贴资格;对作业质量不合格率超过5%的农机服务组织,扣减农机服务组织当年补贴资金总量的5%,并取消该组织下一步深松作业资格。

  资金扣减结果返回区(县)农机管理部门,由区(县)农机管理部门在《北京市农机深松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上核减补贴资金,并抄送区(县)财政局。同时市农业局协调市财政局拨付补贴资金到区(县)财政局,区(县)财政局拨付资金到区(县)农机管理部门,由农机管理部门协调拨付补贴资金到农机服务组织账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各部门统一思想,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统筹协调,抓好任务落实,确保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农机深松作业补贴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成立以北京市农业局农机处为主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深松作业的总体组织实施及协调工作,市区两级推广站负责深松作业技术指导、补贴面积和作业质量督导检查工作;成立以市财政局为主的补贴资金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补贴资金监管督查工作;各区县成立相应的农机深松补贴政策实施管理办公室,区县农机管理部门负责农机深松补贴的落实工作,要做好补贴政策的宣传引导,补贴对象、资金结算的审核、监督和检查,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乡镇政府负责农机深松补贴的审核工作,逐村审核资料,督促检查村委会严格执行补贴程序;村委会负责农机深松补贴面积确认工作,做好公示、建档、留证等,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

  (二)规范程序,严格管理

  各区县的深松补贴操作程序应确保规范、公正和公开。加强补贴公示,对享受补贴的农机服务组织、补贴面积、补贴地块在村级实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检查监督制度。同时,各级部门做好信息档案管理,年度执行情况的总结工作,按时上报相关资料及档案资料。深松作业面积由区县农机部门按日向市农业局报送,及时掌握深松作业进度。

  (三)加强监管,保障质量

  各级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村级实现全面确认审核,镇(乡)实现级逐村审核,区(县)农机部门严格落实深松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抽查,市级部门加强补贴操作程序督查,形成部门联动,确保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保质保量,防止发生虚报作业面积、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市区两级农机推广部门对全年的深松作业面积、质量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面积虚报的农机服务组织,按照虚报数量多少,在扣减虚报面积补贴资金的同时,扣减农机服务组织当年补贴资金总量的10%,并取消该村和组织下一步深松作业补贴资格;对作业质量不合格率超过5%的农机服务组织,扣减农机服务组织当年补贴资金总量的5%,并取消该组织下一步深松作业资格。

  (四)加强宣传,搞好服务

  各区县农机部门针对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政策、程序和范围做好宣传工作;就农机服务组织对相关信息的咨询做好解答工作,搞好咨询服务;加强信息公开,将补贴政策内容、补贴程序、补贴范围等予以公开;市农机推广站做好深松技术质量的指导和服务,为农机服务组织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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