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监管人员,明确监管责任。镇畜牧兽医站对辖区内每一个规模养殖场在防疫、检疫、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设置一名技术责任人,明确其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与之签订责任书,同时养殖场也必须与镇畜牧兽医站签订责任书。
二是建立健全防疫制度。为了加强防疫工作的管理,要求每个规模养殖场从本场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健全防疫制度,包括规模场免疫制度、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检疫申报制度、疫情报告制度、进出人员管理制度,并将之张贴在醒目位置,以利落实。
三是强化养殖档案的填写。制定统一的养殖档案,要求养殖业主将生产记录、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诊疗记录、防疫监测记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记录等进行详细登记,并定期进行检查,未填写者将受到严厉处罚,并与相关项目挂钩,实行联动。
四是强化生猪的免疫工作。严格按照免疫程序、规范操作规程,应免生猪、应免病种,尤其是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坚决做到户不留畜、畜不留针,定期对生猪进行免疫抗体检测,尽量做到每头都有免疫抗体,确保免疫质量。
五是加强对生猪日常管理的技术指导和监管。要求规模养殖场定期消毒,保持猪舍卫生清洁,搞好日常保健和驱虫工作,炎热天气搞好防暑降温工作,冬春季节做好防寒保暖工作,搞好消灭蚊蝇和防鼠害等工作。
六是加强科技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技术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养猪场员工进行生猪养殖技术、生猪疫病综合防治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养猪场员工的科技意识,以及科学养猪水平、疫病防治水平和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