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松山区:猪场或养猪户日常卫生防疫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2015-05-18 21:24 点击:88
很多养猪户从实践中体会到,养猪业要在竞争中求发展,在防疫中求生存,可见防疫工作的重要性。那么,猪场日常卫生防疫包括哪些具体内容呢?
第一,建立“全进全出”制度。猪场饲养的商品猪在整批全部出售后,要对猪舍和周围环境进行彻底消毒,再整批引入仔猪进行饲养。这样做有利于消灭病原,也有利于猪群的人工免疫和管理。
第二,建立消毒制度。除做好全进全出时的彻底消毒外,猪舍和外部环境要进行定期消毒,及时清除粪尿污物,保持地面洁净。猪舍要通风良好,及时排除有害气体。产房和仔猪舍在使用前要用喷灯火焰喷烧或福尔马林熏蒸消毒。
第三,建立检疫制度。对种公猪和母猪,要结合当地疫情进行定期检疫或临时检疫。必要时请旗(县)或乡(镇)兽医站的技术人员对种猪进行化验检查,对查出的猪口蹄疫、猪水疱病、猪结核病、猪布氏杆菌病等阳性病例,应当马上隔离,分别进行治疗、育肥、捕杀淘汰等,对捕杀的猪只应进行无害化处理,以保证种猪健康。对新购进的猪,要查对产地兽医部门的预防注射证明和检疫证明,隔离观察一段时间,经过免疫注射,确认健康后方准进入饲养区。
第四,建立预防接种制度。养猪场或养猪专业户,要根据兽医的安排,保质保量地搞好预防接种工作,以提高猪的抗病能力。同时要做好饲养场内灭鼠、灭虫工作,生产区内不要再饲养猫、狗和其他动物,以防传播疾病。
第五,建立疫病报告制度。养猪场要实行规范化管理,每栋猪舍内猪的数量、精神状况、发病死亡情况、饲料消耗、粪便性状每天都应加以记载,发现有病猪、死猪,要及时向当地兽医部门报告,以便及早确诊,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除了上述五项制度外,还要注意采用科学饲养方法,使用全价配合饲料,仔猪料还要适当多添加一些维生素和矿物质,不要使用霉败、变质的饲料或原料。另外,每天都要清理猪舍内的粪尿、垫土、垫草,堆入粪池内,充分发酵杀死病原微生物或寄生虫后再外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