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养殖业保险产品的保险金额应覆盖饲养成本的要求,以及建立完善保险与病死畜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的需要,2015年奶牛和育肥猪保险的保险金额和费率略有调整,当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时,保险公司可从奶牛、育肥猪、能繁母猪保险金额中相应扣减政府补杀专项补贴金额后进行赔付。调整后的实施方案充分考虑到承保畜种目前实际的市场价值,建立起保险与病死畜无害化处理联动的良性互动发展模式。
通过养殖业保险的继续实施,逐步构建符合磴口县实际的农牧业风险保障体系,促进畜牧业生产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