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实时指导
云南省泸水县: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控制兽药残留的发生
2015-06-28 08:36  点击:149
   人为的滥用兽药激素和抗生素等行为使之药物的残留对人体造成危害,扰乱人体益生菌群加大细菌耐药性;对外部环境土壤和水环境造成污染;也给新药开发带来压力,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如何减少和控制兽药残留的发生要做到以下几点:
1. 提高养殖户饲养技术水平,并对饲养人员培训兽医兽药基本知识。加强技术服务力度和用药管理,使其在饲养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用药,不随意加大用药,不滥用乱用药品。
2. 严格按照农业部有关饲料和添加剂标准添加。药物合理配伍,坚持低毒、安全、高效,禁止使用或其他高效低残留药物代替。加药饲料和非加药饲料不可混放,各个时期的饲料分开堆放,以免误用而造成药物残留,末期饲料至少要在屠宰前15天停用。
3. 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完善兽药监测方法。加大监控力度,严把检验检疫关,严防兽药残留超标的产品进入市场,对超标者给予销毁和处罚,促使畜禽产品向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使兽药残留超标的产品无销路,无市场,迫使广大养殖户科学合理使用兽药,遵守休药期的规定,从而从源头控制兽药残留。